2015 年开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进入第二个五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也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中外合作办学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大局工作中也日益重要。继2013 年教育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统一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共识,明确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以来,2015 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中外合作办学特点的监管体系,完善质量评估制度, 建立质量认证和退出机制。如何借鉴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经验,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成为政府、质量保障机构和办学者共同的课题。
一、重视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是制订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依据。政府方面主要是推动规范管理和依法办学,从而引导办学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教育部于2010 年启动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合格评估试点工作,并依据办学年限和培养周期, 陆续对依法批准的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展定期评估,全面检查办学情况,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处罚和退出机制,逐步实现了中外合作办学优胜劣汰和办学结构的优化升级。
2014 年,在此基础上,依靠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在高职高专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方面的工作经验, 教育部又委托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研制高职高专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标准和工作方案,以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大发展要求,并将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于2015 年开始推进试点评估,待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和程序之后,再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全面实施。
同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也在积极建设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如上海市对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认证体系的探索、北京市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估工作开展等。
以上由政府主导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自上而下开展,符合中国国情,于法有据,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充分调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学单位的积极性,并利用互联网手段,初步实现了以政府主导、单位自评、专家诊断、社会各界监督为特征的协同评估模式,有效统一了质量保障共识,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助管的目的,初步营造了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处理好外部与内部质量保障的关系
政府的外部引导作用应该明确,专业质量保障机构的独立性应该保证,质量保障最主要或者第一责任方应该是高校,这一关系应注意,并在工作中协同推进。实际上,由于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仅于2010、2013、2014 年实施过3 轮, 高职高专层次的评估正在做试点准备,高中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尚未形成政策共识,政府主导的以评估为主要手段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仍处在起步阶段,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意识到当前质量保障手段的单一所带来的弊端。
在坚持推动合格评估的基础上,也重视专业质量保障机构的作用发挥,如《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 年下半年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4]1654 号)文件指出的:“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十七条,对已在华举办了机构或项目的外方合作者,其在办机构或项目需参加并通过我部组织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或认证,方可再次申报项目”。这也说明政府已经重视质量认证工作,是对借鉴国际质量保障经验建立的、具有本国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体系的肯定和支持。
专业质量保障机构跟踪国际质量保障发展趋势, 借鉴成熟经验,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了平等市场主体间的专业服务购买,有利于中外合作办学教育市场不拘一格,彰显个性,推陈出新。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作为长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在推动高职高专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的基础上,也应办学单位要求,开展了高中及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工作, 形成了范围广、多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认证体系;同时,协会也接受北京市教委委托,积极开展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评估方案的研制。这一过程体现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者对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的重视,不是坐等靠教育部的政策,而是以依法行政的态度,积极作为;以办学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从而不再将质量保障视作自上而下的迎评工程,有效杜绝了一劳永逸的麻痹思想。可以说,内部自觉、自下而上,而不是外部强制,才是质量保障文化的追求所在。
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建立具有国际水平、 中国特色的跨境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和教育国际化背景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也面临国际化和本土化问题。一方面,国内质量保障机构在积极申请加入国际质量保障网络组织, 以扩大自身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另一方面,国内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又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国际质量保障发展趋势的影响,以适应国际话语体系的规则。中外合作办学因其特殊的办学形式,不能关起门来搞建设,关起门来搞质量保障,应该以开放的心态、协同的机制, 共同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实际上,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保障体系也已经受到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国家或有关国际认证的挑战,国内质量保障机构正在通过与相关国家签订合作备忘录、互派质量认证观察员、寻求联合认证等方式来加强交流与合作。办学单位也在通过参与国际专业认证等方式来提升自身办学质量和水平,并回应社会质疑。
以上几点是当前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在发展中非常重视的热点问题,非常欣喜的是,我们能够在身边找到这样的案例与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共同参与, 推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四、典型案例分析
2007 年,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的萨里大学共同建设,具备东北财经大学以及萨里大学的学士及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学院目前共开设工商管理、旅游管理2 个本科专业,及企业管理、旅游管理2 个硕士研究生专业。
2011 年,教育部启动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试点评估,萨里国际学院成立评估工作小组,认真准备并上报了自评报告,并按教育部要求完成规定步骤,最终学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业界形成了很好的口碑。
2011 年,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双学位专业获得国际商学院促进协会(AACSB)认证,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之努力得到国际认可。
2012 年,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 对该院进行评估,最终认为学院在教学质量保障方面,能有效整合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萨里大学两校优秀教学资源,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并实行与萨里大学完全一致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此予以高度认可。
2014 年,学院与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签署认证协议,将启动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工作,为学院进一步发展集思广益。
学院的做法真正体现了开放、包容、自觉的质量意识,为国内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积累了经验,为办学单位树立了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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