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的留学生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程序及所需材料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
http://www.sino-education.org.au/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堪培拉、西澳、南澳、昆士兰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请在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进行办理,
有关说明如下:
1、应是在我使、领馆已办理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未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请及时尽早补办登记手续。
2、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
C、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D、学生证复印件;
E、成绩单复印件;
F、学位证复印件;
G、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H、办理证明工本费5澳元,请以Money Order(可在邮局购买)形式支付,Money Order的收款人(Payee)为:Embassy of P. R. China;
I、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律师、太平绅士(JP)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公证;
如在邮寄材料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已完成学业并可以获得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课程、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学制、将要毕业的时间以及可获得学位名称)。
3、以访问进修为目的的访问学者,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
C、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D、完成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E、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F、办理证明工本费5澳元,请以Money Order(可在邮局购买)形式支付,Money Order的收款人(Payee)为:Embassy of P. R. China;
G、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请邮寄到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因我们收到材料很多,不能提供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有需要,请在邮寄递交材料时办理有查询功能的邮寄方式。
2、申请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所有申请材料因教育处需留存,因此均不退回,请提前留好自用备份。
3、如果留学人员在澳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如:本科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可以在攻读完第一个学位后,即办理该留学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时需附上即将攻读第二个学位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公证)代替回国机票。
4、如果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尚未办理报到登记,请在邮寄材料时一并附上《在澳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5、如果你没有保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情况证明信原件。
6、如果你已经回国,材料中的复印件可以请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邮寄我处。
7、如果你回国前没有购买澳洲邮票和Money Order,可以请在澳的朋友代为购买寄回国,也可以将申请材料先邮寄给在澳洲的朋友或同学,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邮寄我处。
8、请勿用万国邮联邮资兑换劵(Union Postale Universelle)替代澳洲邮票。
9、我们一般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结寄出证明。因教育处工作人员有限,不能提供办理进度查询。
10、如果邮寄材料2个月后仍没收到证明,可发邮件至educhem@sino-education.org.au 并说明个人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11、国外学位认证在回国后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详情请查询:www.cscse.edu.cn。
12、教育处一般在每周二、周五下午2:30-5:30可以对外集中接待。如果在堪培拉地区的留学人员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后(并请带上有关原件,以便核查),可以提前1天和我处进行预约,在预约时间段到教育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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