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留学生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来源:中国驻瑞典教育处组)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教育处
自费出国留学: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完成研修或学业准备回国的留学人员,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开具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回国前,应提前与教育处联系,并提供下列5份材料以便教育处为其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完整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从注册系统打印)。
(2)学位生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包含论文成绩的完整成绩单复印件;非学位生提供导师评语(英文,打印在公函信纸上,需导师签名)。
(3)留学小结(内容包括学习情况、文化生活体验、留学感言或感受等)。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
(5)写好邮寄地址并贴足邮资的信封(简称“回寄信封”)。注意:1、回寄信封是用于寄回《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2、回寄信封正面中间位置写收信人地址,正面左上角请写上教育处地址(便于万一投递出现问题 时退回教育处);3、如需寄往国内,除国名以外,详细地址请用中文书写以便于国内邮递员准确投递;4、如果回寄信封上的收件人不是《留学回国证明》申请人,请在回寄信封右下角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
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教育处地址为 Sköldvägen 10, 182 64, Djursholm, Stockholm, Sweden)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留学人员回国寻找工作时,国内用人单位一般要求本人出示由使馆教育处开具的回国证明。同时,归国留学人员还可凭该证明购买国产汽车时享受免去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和上牌照时免交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优惠详情请见www.edutyfree.com.cn。
公派留学生办理回国手续
公派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回国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研修或学业结束前一个月,应将填好的“公费留学人员机票预订单”(单击右键下载)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教育处,以便预订回国机票。如需将机票寄给本人,请将订票人的详细地址写清楚,并及时与国航取得联系。
国航斯德哥尔摩办事处联系人:周琪女士 电话: 08-246172
免费行李额为50公斤
(注:教育处负责支付公派留学人员从斯德哥尔摩到北京段的国际旅费,留学人员可以联订从北京到国内其他城市的联程机票但费用自理。外地学习的公派留学人员可以凭借订购的到斯德哥尔摩的火车票或者飞机票的复印件来报销瑞典境内段的旅费。)
完成研修或学业准备回国时,教育处将为其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回国前,应提前与教育处联系,并提供下列5份材料以便教育处为其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完整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从注册系统打印);
(2)学位生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包含论文成绩的完整成绩单复印件;非学位生提供导师评语(英文,打印在公函信纸上,需导师签名)
(3)留学小结(内容包括学习情况、文化生活体验、留学感言或感受等);
(4)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
(5)写好邮寄地址并贴足邮资的信封(简称“回寄信封”)。注意:1、回寄信封 是用于寄回《留学回国证明》,需要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2、回寄信封正面中间位置写收信人地址,正面左上角请写上教育处地址(便于万一投递出现问题 时退回教育处);3、如需寄往国内,除国名以外,详细地址请用中文书写以便于国内邮递员准确投递。
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教育处地址为 Sköldvägen 10, 182 64, Djursholm, Stockholm, Sweden)
费用情况:免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
留学人员回国寻找工作时,国内用人单位一般要求本人出示由使馆教育处开具的回国证明。同时,归国留学人员还可凭该证明购买国产汽车时享受免去进口零部件海关关税和上牌照时免交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优惠详情请见www.edutyfree.com.cn。
提前回国(超过7天的)或曾中途回国需要退还部分奖学金的,请携带应退金额现金,先到教育处财务结清有关款项,持退款收据到负责老师处办理领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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