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一年备用网址 www.www.wmlpc.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部信息 > 正文

今年教育工作怎么干?《教育部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赶紧来一睹

2018-02-06 01:16 作者: 365一年备用网址 来源: 未知 浏览: 次
摘要:日前,《教育部2018 年工作要点》印发,里面涉及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想知道今年教育工作怎么干吗?赶紧来一睹为快!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
日前,《教育部2018 年工作要点》印发,里面涉及教育改革的方方面面。想知道今年教育工作怎么干吗?赶紧来一睹为快!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施“奋进之笔”为总抓手,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持续推进学习宣传。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编写“新时代系列”通俗理论读物。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

2.扎实组织培训。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轮训。组织 2 万名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2 万名大学生党员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组织 1 万名高校辅导员、1 万名青年学生骨干参加网络示范培训,组织 5000 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参加国家示范培训。

3.深入研究阐释。抓好教育系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建设。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组织专项课题攻关,设立高校主题出版项目。支持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等一级学科中设立习近平教育思想研究方向,招收相关方向研究生。

4.大抓调研狠抓落实。印发教育部党组在教育战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意见和 2018 年度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教育领域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重点和任务。



 
2.加强和改进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订完善高校党委运行体制机制办法,指导高校党委细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

6.狠抓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开展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订《中小学党建工作标准》,举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网络培训。督促高校将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7.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纠正和整治领导干部在招生录取、选人用人等方面以权谋私行为。深化政治巡视,制订教育部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 年)。启动新一轮巡视。

8.加强教育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鼓励高校逐步建立行业自律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深入实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举办“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二十周年活动。 9.加强教育部直属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机制。开展“查、改、评、树”活动,持续推进部直属机关作风建设。

3.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10.加强教育改革统筹谋划。筹备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出台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研制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设一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发挥排头兵、领头雁作用。

1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抓好《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推进高校分类管理,研制高校分类设置标准,探索对省级政府新批准设置专科学校备案抽查。成立国家教育统计专家指导委员会,实施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计划。

12.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上海、浙江落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方案。指导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第二批试点省份制订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指导有关省份加强基础条件建设,积极稳妥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发布《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指导高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优化选考科目要求。深入推进中考改革,建立地方中考改革动态跟踪机制。推进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

13.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动《学前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等法律起草修订,完成《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未成年学生保护规定》等规章起草,组织开展国家教育考试、学校安全、终身学习等立法研究。召开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探索设立全面依法治教实践区。

14.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加快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加大对各地配套政策督察力度,推进现有民办学校平稳有序分类。建设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出台促进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与督查,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

15.强化教育督导。启动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启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 2018 年底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16.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继续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与节点省份签署共建国际合作备忘录,实现全覆盖。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引领作用,实施“丝绸之路”留学、师资培训、人才联合培养等推进计划。推动内地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深度发展。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

17.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建设中小学德育综合示范区,统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及研学旅行等。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培育一批示范区、示范校、示范院系。制订《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8—2022 年)》。

18.切实加强教材建设。发布大中小学教材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中小学、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教材以及引进教材管理办法。启动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修订调研,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统一使用培训工作,2018 年覆盖全国所有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加快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等科目必修教材修订工作并在2018 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19.加强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区)和特色学校建设,建设“满天星”训练营试点。建立优秀校园足球等级运动员在大中小学各阶段相衔接的升学保障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多渠道破解美育师资短缺问题。

20.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开展第二轮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定《中小学校管理与评价办法》。启动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试点。开展第二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制定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评估试行方案。继续做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

2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发布第五期中华经典资源库。

 

5.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22.办好学前教育。研究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的意见》。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会。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推动各地出台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23.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 66 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全面实施两类学校建设底部攻坚。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进一步治理“择校热”。进一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

2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 年)》。推动落实同中西部十省份签订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建立对各省(区、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动态监测机制。合理布局中等职业学校,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推动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25.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升级版,统筹推进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省部共建等工作,制订加强和改进省部共建工作的意见。

26.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 —2020 年)。落实“一人一案”,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督促 30 万人口以上县(市)独立设置特教学校。

27.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完善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内地民族班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推动内地民族班年度招生计划向“三区三州”倾斜。

28.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探索金融助力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模式。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制订 2018—2020 年部省加快滇西教育改革发展共同推进计划。

29.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改革完善助学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召开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6.着力提升质量,扎实推进教育内涵式发展

30.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制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召开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推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现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出台《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31.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完善和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课程标准修订。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大赛。

32.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出台《教育部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构建有效推进“双一流”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快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2.0 版,建设“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人才”示范引领基地。实施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燎原计划,办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33.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建设一批行业企业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出台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

34.办好继续教育。实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引导推动各类学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培训。

35.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输送毕业生,鼓励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继续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教师特岗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

 

7.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36.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筹备召开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研制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扩大实施“特岗计划”。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继续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37.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研制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认定新一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遴选活动。延展“中国好老师”行动。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

38.大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启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遴选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发布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标准。实施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启动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

 

8.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实教育可持续发展基础

39.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召开全国教育财务工作会议,印发指导意见,督促各地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督促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4%。

40.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启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实施宽带卫星联校试点行动、大教育资源共享计划、百区千校万课信息化示范工程、网络扶智工程,推进智慧教育创新示范,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施农村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认定首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41.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园安全监管,组织春秋两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加强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推动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
(责任编辑:365一年备用网址)
分享收藏

联系365一年备用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一年备用网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