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民〔2013〕1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于2013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对全省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省18所民办普通高校和12所独立学院共有专任教师14017人;固定资产103.39亿元,其中教学仪器13.03亿元;图书1940万册;学校占地面积1529.9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1万平方米。
二、我省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取得的成绩
从年检总体情况看,各校都能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本校实际,注重内涵和特色发展;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接受教育部门的管理;不断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重视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加大投入;狠抓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工作机制。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学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校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意识进一步增强,政策水平不断提高。各校自觉执行有关招生、物价、学生管理等方面政策,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做到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在国家法律法规指导下,各学校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校内管理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按章管理已成为多数学校的自觉行为。西安培华学院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设立院长、书记信箱,开通微博、微信投诉系统,有力促进了民主化建设。
(二)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各校能够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西安外事学院、西京学院等不断加大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力度;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主体建设已经落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建成的5万平方米的“华清堂”已经投入使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图书馆、体育场、国际交流中心同时在建;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正在进行高陵校区一期工程建设;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已和西咸新区签订了征地协议。
(三)党的建设及和谐校园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校领导班子政治意识普遍较强,普遍重视党团组织及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党团组织机构建设较为完善,活动丰富多彩,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国内、省内各种学科、文体竞赛。西安翻译学院党委坚持“以爱为前提,以严为保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连续八年荣获“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
(四)内部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各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健全,人员配备基本充足。多数学校都建立了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有的学校已实现了董事长与院长分设。各校党政系统建制基本健全。省委教育工委委派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制度基本落实,党政班子和谐团结。西安欧亚学院内部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不少学校都实施了人才引进工程,注重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了教师队伍的结构调整和培训力度。
(六)注重内涵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各校能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的办学特色,改革教学环节,设计新型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建立实训基地,加强了实训实习环节;加强了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西安思源学院的“陈忠实文学馆”、陕西服装工程学院的“季羡林国学馆”具有独特的育人作用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七)重视能力提升工程的落实,多所学校组织学习《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民办高等学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陕教民〔2012〕26号),成立“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拨出专项经费予以支持。西安欧亚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积极开展教学质量、科研能力、教师能力提升工程,有力地推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需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管理人员的观念有待更新,素质、能力急需提升,学校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尚需不断改革和完善。
(二)师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年富力强的高级人才奇缺,制约着学校的发展。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职工社会保险办理尚不完全规范,合法权益还得不到切实保障,缺乏归属感。
(三)人才培养模式需进一步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还不能很好适应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改革措施还不到位。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定位吻合度低,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比例较低,校企合作育人工作开展不畅。学科专业建设力度不够,存在着专业设置的同质化、重复性,缺乏特色。
(四)办学条件参差不齐。个别学校靠租赁校舍办学,师资力量薄弱,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等关键性指标未达到教育部规定标准。
(五)有的独立学院办学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还达不到教育部26号令的要求,有的独立学院在征地、资产过户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六)部分独立学院还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也没有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部分学校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公共艺术教育,没有将“心理健康教育”和“公共艺术”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四、年检结果
(一)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学校。
西安培华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京学院、西安思源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17所民办高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等10所独立学院。
(二)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三)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学院。
(四)未接受年检学校。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万 军 电 话:029—88668813
陕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