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
经教育部批准,并经民政部审批登记,“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于2012年7月正式成立,是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分支机构,是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中外合作办学行业组织。专委会致力于提供与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的各项服务,包括质量认证、办学咨询、能力建设、研究出版、交流推广等。专委会宗旨
在中外合作办学行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协调办学单位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自身能力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及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为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服务项目
(一)质量认证。按照政府、社会、行业共同认可的质量标准要求,开展行业自律性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并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质量保障活动。
(二)办学咨询。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办学咨询服务,包括了解国内外政策和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寻找海外合作伙伴、审核资质等。
(三)能力建设。为国内院校培养能够胜任国际交往和国际项目、课程、师资管理的管理人员,促进合作办学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研究与出版。关注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题调研,发布研究报告,为政府决策及行业发展提供参考。
(五)交流推广。搭建境内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与国外高水平的质量保障机构合作,开展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信息交换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合作办学最佳实践案例。
第一届理事会
理事长:
江波 同济大学副校长
副理事长:
席酉民 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
宗瓦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秘书长
专委会秘书处(设在交流协会涉外办学质量保障部)
秘书长:宗瓦(兼)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 |
入会申请
申请加入专委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及本工作办法;
(二)有意愿加入专委会;
(三)符合协会章程和本工作办法中对会员申请的相关条件;
(四)愿意接受专委会给予的任务。
请填写《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申请表》,传真至010-66411885,66416156,或发送申请表电子版至renzheng@ceaie.edu.cn。联系电话:010-66416080转8046,8067。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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