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一年备用网址 www.www.wmlpc.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召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会员大会通知

2014-02-28 13:44 作者: 365一年备用网址 来源: www.wmlpc.com 浏览: 次
摘要:3月12日上午,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将同时召开“专委会2014年度会员大会”。...


关于召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2014年会员大会的通知

 2014-02-21 14:04:52
 

各有关院校: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交流协会”)将于2014年3月11日-12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3月12日上午,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将同时召开“专委会2014年度会员大会”。
专委会是交流协会的分支机构,于2012年7月经教育部、民政部批准成立。专委会是由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中外合作办学行业组织。有关情况介绍详见协会网站。
我们诚挚地邀请贵校加入专委会,并列席参加专委会会员大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3月12日(10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逸东豪生大酒店(宁波市鼎泰路288号,总机:0574-81878888)

三、会议内容
1.交流协会第六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日程(见附件1,具体会议通知见际协〔2014〕25号文或www.ceaie.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
2.专委会会员大会主要议程
(1)教育部国际司领导作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并作相关政策解读;
(2)讨论并审议《专委会2014年度工作计划》、《专委会工作办法》、发展新会员事项(详见附件2)。

四、参会人员
1.专委会会员单位代表
2.申请加入专委会的单位代表
3.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代表
4.正在筹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以及有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愿望的单位代表。

五、参会费用
1. 按照中央有关精神要求,并体现服务会员的宗旨,此次会议会务费(含资料费、场租设备费等)由会议负担。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转发<中央和国际机关差旅住宿费和或是补助标准表>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4]12号)的规定,会议费(含住宿费、餐费)由参会代表负担。标准为:司局级550元/人/晚(单间,含三餐);司局级以下430元/人/天(2人合住标间,含三餐)。
2.省际及市内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
1.请按照要求填写专委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4)。请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的申请表第3页传真至我处。
2.请于2014年2月28日前发送回执。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流协会学术交流与信息部
赵 烨、秦雪元
电 话:010-66416080转8046,8067
传 真:010-66416156、66411885
邮 件:zhaoye@ceaie.edu.cnqinxueyuan@ceaie.edu.cn
网 址:www.ceaie.edu.cn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及认证介绍
附件2:专委会2014年度会员大会日程(草案)
附件3:参会回执
附件4:专委会入会申请表


(责任编辑:365一年备用网址)
分享收藏

联系365一年备用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一年备用网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