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的拓展与深化——“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日 期: 2012-02-17 作 者: 林金辉 鄢 晓
来 源: 教育研究;2011年第9期(总第380期)
日 期: 2012-02-17 作 者: 林金辉 鄢 晓
来 源: 教育研究;2011年第9期(总第380期)
为了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的要求,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2011年6月20—21日,由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作为会议支持机构,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香港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办学、依法管理、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厦门大学召开。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位代表提交了100多篇论文。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研究进入了稳步发展和提高的新阶段,在理论体系建设和应用性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在已有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本次会议进一步拓展了研究视域,深化了研究成果。
(一)可持续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的价值追求
可持续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的价值追求。实现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需要探索符合未来大学发展趋势的办学模式,构建合理的大学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有代表认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组织和机构应有清晰的愿景和明确的定位,为自己创造存在的价值和生存的空间,借助国际化平台创新育人模式形成持久竞争力,与区域经济互动争取资源和条件,利用体制条件创新大学治理和管理体系。有代表认为,中外合作办学必须着眼于从战略视角确立办学宗旨和理念,探索多种途径和模式提升双方的合作层次和水平,着力提升我方师资的国际化水平。
(二)规范办学、依法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维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办学、依法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前提和保障。
办学失范、有法不依、管理不力,必然导致质量低下,创新更无从谈起;合理的规范和必要的守法,可以避免无序和恶性竞争,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依法奖优惩劣;要把依法管理的重点放在质量管理,着重加强招生录取、培养过程、颁发证书等环节的管理。有代表认为,对背离公益性原则,追求经济利益,缺乏依法办学意识而违规办学,损害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应依法予以严惩,尽早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的问责机制和退出机制。
(三)加快创新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
有代表认为,现行的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趋同化的弊端。战略模式方面,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地域、学科、专业分布以及机构和项目的比例等进行政策创新,使其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分类定位更加明确,杜绝低水平重复;要不断创新“走出去”合作办学的教育模式;办学机构或项目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创新与外方的合作模式。
一些机构、项目目标模糊,定位不清,导致办学质量低劣、社会公信力不高。机构和项目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创新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避免盲目趋同。与会者在人才培养规格、培养计划、教材选择、培养过程、培养方式、教学制度、师资管理、学生素质结构建构等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探讨。
近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研究进入了稳步发展和提高的新阶段,在理论体系建设和应用性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在已有研究进展的基础上,本次会议进一步拓展了研究视域,深化了研究成果。
(一)可持续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的价值追求
可持续发展是中外合作办学的价值追求。实现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需要探索符合未来大学发展趋势的办学模式,构建合理的大学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有代表认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组织和机构应有清晰的愿景和明确的定位,为自己创造存在的价值和生存的空间,借助国际化平台创新育人模式形成持久竞争力,与区域经济互动争取资源和条件,利用体制条件创新大学治理和管理体系。有代表认为,中外合作办学必须着眼于从战略视角确立办学宗旨和理念,探索多种途径和模式提升双方的合作层次和水平,着力提升我方师资的国际化水平。
(二)规范办学、依法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保障
维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规范办学、依法管理,是中外合作办学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前提和保障。
办学失范、有法不依、管理不力,必然导致质量低下,创新更无从谈起;合理的规范和必要的守法,可以避免无序和恶性竞争,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依法奖优惩劣;要把依法管理的重点放在质量管理,着重加强招生录取、培养过程、颁发证书等环节的管理。有代表认为,对背离公益性原则,追求经济利益,缺乏依法办学意识而违规办学,损害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应依法予以严惩,尽早建立健全中外合作办学的问责机制和退出机制。
(三)加快创新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
有代表认为,现行的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趋同化的弊端。战略模式方面,要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地域、学科、专业分布以及机构和项目的比例等进行政策创新,使其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分类定位更加明确,杜绝低水平重复;要不断创新“走出去”合作办学的教育模式;办学机构或项目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对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科学设计,创新与外方的合作模式。
一些机构、项目目标模糊,定位不清,导致办学质量低劣、社会公信力不高。机构和项目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创新适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办学模式和教学模式,避免盲目趋同。与会者在人才培养规格、培养计划、教材选择、培养过程、培养方式、教学制度、师资管理、学生素质结构建构等方面也进行了许多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