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结果复议须知
一、申请人需提供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的《认证结果复议申请表》(见下页)
2、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二、复议申请递交方式
1、个人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F-15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
邮政编码:100080
咨询电话:010-62677800
2、通过外地验证机构代理邮寄递交。
各省市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
3、传真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传真:010-62677532
特别提示:为保证申请信息清晰,建议申请人优先采用邮寄递交申请的方式。
三、其它
1、复议申请时限:申请人可在收到认证结果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复议,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对同一认证结果可免费申请复议一次,二次及以上提出复议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3、复议程序一般会在我中心收到申请表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时间会延长。凡是不能再规定时间内出具复议结果的,我中心会通知复议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若复议结果为同意修改认证书,相关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将第一次出具的认证结果原件(正、副本)寄至我中心,我中心收到申请人退还的原件之后会将变更后的认证书寄给申请人。
1、填写完整的《认证结果复议申请表》(见下页)
2、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二、复议申请递交方式
1、个人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F-15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
邮政编码:100080
咨询电话:010-62677800
2、通过外地验证机构代理邮寄递交。
各省市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
3、传真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传真:010-62677532
特别提示:为保证申请信息清晰,建议申请人优先采用邮寄递交申请的方式。
三、其它
1、复议申请时限:申请人可在收到认证结果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复议,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对同一认证结果可免费申请复议一次,二次及以上提出复议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3、复议程序一般会在我中心收到申请表之日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时间会延长。凡是不能再规定时间内出具复议结果的,我中心会通知复议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若复议结果为同意修改认证书,相关工作人员会通知申请人将第一次出具的认证结果原件(正、副本)寄至我中心,我中心收到申请人退还的原件之后会将变更后的认证书寄给申请人。
认证结果复议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 | 申请人出生日期: | ||
认证书编号或未予认证通知单编号:教留服 | |||
邮寄地址: | 邮编: | ||
电子邮件: | 电话: | ||
复议申请方式(请画√选择): □ 个人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 □ 通过外地验证机构代理邮寄递交 外地验证机构:________ □ 通过传真递交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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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议理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责任编辑:www.wmlp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