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365一年备用网址 www.www.wmlpc.com www.hzbx.cn
推荐阅读: 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办学单位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外合作资格认定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联席会院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您的位置: 首页 > 权威名单 > 重要名单 > 正文

实施外国高等学历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

2015-05-22 09:46 作者: 365一年备用网址 来源: www.wmlpc.com 浏览: 次
摘要: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 外国教育机构颁...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实施外国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的,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其录取标准应当不低于外国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的录取标准。外国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遵循真实有效的原则,与该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自主招生系依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实施境外高校学士学位教育/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教育、实行自主招生的全日制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截止2015年5月5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实行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实施外国本科高等学历教育(境外学士学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名单如下:

教育部批准实施外国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

数据来源: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rs.jsj.edu.cn

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
(责任编辑:www.wmlpc.com)
分享收藏

联系365一年备用网址:

中外合作办学微信公众号:CRSEDU

中外合作办学总编辑(何曜)QQ:6851451

中外合作办学学历认证QQ群:258264403

中外合作办学研讨会QQ群:31276627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QQ群:348193713

中外合作办学自主招生QQ群:397108797

新浪微博: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邮箱:crsedu#163.com(#换@)

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名单

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科名单

推荐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上海纽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365一年备用网址 打造中外合作办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